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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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雷睿     发布时间:2023-12-01     访问: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与管理工作,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使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更好地适应教学改革需要,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按照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咸职发〔2021〕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课程选用教材审核工作,编制学校教材信息库,严把教材入口关,确保政治合格、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并为规划教材建设、教材采购征订提供依据。国家对教材选用审核也提出了严格要求。

二、工作流程

1.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课程对象。

2.专业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组织课程负责人集中讨论、推荐选用教材,教研室主任认真填写完成《院部教材库教材选用信息表》,报院部教学院长、院长审核签字后,选用审核结果在各院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处。

3.公共必修课教材由公共课开设院部上报教务处。

4.教务处汇总所有教材选用信息提交教材工作委员会审核后进入教务系统教材库。

5.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征订的教材信息,教材库里应包含,审核并进行公示。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院长是教材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负主要责任,教研室主任和专业教师采用“谁选用谁负责”的方式明确责任。

2.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加强教材研讨,确保征选教材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适用于教学,适合学生学习。从思想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等方面对选用教材进行审核把关。

3.优先选用规划教材、近三年出版的高质量教材、新形态一体化教材和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教材。中专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必须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大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大中专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4.同一门课程在不同专业开设选用同一教材,价格偏高的教材不予选用。

各院部要重视教材选用审核,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教材信息准确无误。请各院部2023年12月10日前将相关电子档和纸质档报教务处。


附件1: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表.xlsx

附件2: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发放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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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作者:雷睿

审核: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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