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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突破!我校斩获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2项
作者:黄毅     发布时间:2026-07-17     访问: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表彰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的通报》(鄂人社奖〔2026〕34号),2025年度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我校共获4项奖项:特等奖2项、二等奖1项,参与合作项目获二等奖1项。其中特等奖为学校办学历史上首次获得,也是咸宁市职业教育历史上首次获得,实现了省级教学成果奖最高等级“零的突破”,填补了我校教学成果奖省级最高奖的空白,标志着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迈上新台阶。

深耕细研铸精品,教改实绩跃新高。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定是我省检验职业院校教学改革成效、培育高层次标志性教学成果的核心抓手,特等奖更是要求在职教教学理论上实现重大创新,改革实践取得标志性重大突破,育人成效突出、国内领先且具备全国示范影响力。我校报送成果经院校推荐、专家综合评审,从全省300余项参评成果中脱颖而出,综合成绩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万虎教授主持的《四域润心·五感悦心: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获得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该获奖项目团队针对高职心理健康教育重学校教育、轻系统治理,重问题防治、轻积极发展,重活动形式、轻过程实效的痛点,自2015年起依托省级教改项目,构建生活域“认知启心”、网络域“互联知心”、应急域“护航安心”、职业域“实践强心”的“四域润心”全景育人模式,创新充分调动学生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等五感,系统构建课程与活动的“五感悦心”体验式心理育人路径。历经十多年实践,学生心理问题识别率达99%、情绪疏导有效率达91%,学生心理健康素养与职业适应力显著提升。相关成果获省级奖项11项,培养省级教学名师及骨干教师3人次,建成省市级平台3个,学校连续获评“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2次,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职心理育人“咸宁样本”。

王宗莉教授主持的《锚定区域特色农业,“三创”赋能“落地生根”:高职涉农专业人才培养与实践》获得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该获奖项目团队立足乡村振兴与农业强国建设需求,针对涉农就业“下不去、留不住、干不好”的突出痛点,聚焦区域特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人才缺口,自2014年起依托省级教改课题开展理论研究,精准对接湖北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中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以“思创协同”为理念指引、以“专创融通”为关键路径、以“产创结合”为平台支撑,创新开展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历经十多年实践,项目团队完成开发农创特色现代农业技术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培育新农人案例获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学校联合百所校企,牵头组建全国乡村振兴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咸宁市市域产教联合体(省级)成立嘉鱼蔬菜产业学院等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鄂南农业特色产业研究院、国家林草局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国家级科研平台,获得湖北省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等荣誉。

获奖团队长期扎根育人实践,历经反复探索、攻坚克难与凝练升华,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我校此次取得的优异成绩,凝聚了全校师生多年来在教学一线深耕不辍、锐意改革的持续努力与辛勤付出,是我校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国务院关于《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指出,教学成果奖是国家设立的教育教学领域最高荣誉奖项。教学成果奖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每4年评审一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审,覆盖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奖项表彰旨在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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