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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8     访问:

各教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年度工作计划与教学安排,推进学校“技能校园”建设工作,学校将于4-5月开展 “学生技能竞赛月”活动,特制定了《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第八届学生技能大赛有关工作。

附件: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3月28日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

二、举办单位

主办:教务处

承办:各教学院部

三、比赛时间

4-5月 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组赛教学院部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参赛对象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陈红卫

副组长:方 旭

成 员:吴 涛、佘光晟、胡文杰、曾学礼、胡新和、何慧玲、胡晓锋、刘 婷、余永欢、程丽群、李 滨、刘云高

(二)工作小组

组 长:魏会生、孟 洁、余佑财、汪耀武、杨彦伟、胡志华、饶坤罗、夏薇薇、方朝阳、陈晓娟、王 芳、胡望波

成 员:刘 可、各赛项负责人

(三)各教学院部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教研室主任和相关教师为成员的院部大赛工作小组,并制定大赛方案和评分标准。

六、赛事宗旨

提升技能、服务教学、高效节俭

七、赛项设置原则、标准和要求

(一)原则

1.应围绕所开设专业、国省赛所开展赛项进行设置,重点考察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规范操作水平、创新创意水平,能够检验学生综合技能,不得以单一技能设置赛项。寓赛于教,实行专业全覆盖。

2.竞赛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专业教学标准、体现专业核心知识与技能、对应职业岗位(群)、对接国省赛要求。

3.优先设置团体赛,同一赛项不得同时设置团体赛和个人赛,团体赛不超过4人。

(二)标准

应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准、湖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准及我校人才培养标准的相关要求设置。赛项须参照国家专业技能标准、国赛、省赛、人才培养标准制定评分标准。

(三)要求

推送至少3名以上的裁判员。参赛学生通过教务系统申报,经院部审核通过,方可参赛。

八、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

各赛项设参赛选手团体(团体赛)或个人(个人赛)一、二、三等奖。以赛项实际参赛队或选手总数为基数,一、二、三等奖获奖比率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2.指导教师奖

各赛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团体赛)或选手(个人赛)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个人赛一位指导教师,团体赛两位指导教师。

九、赛事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 学生校内技能大赛活动作为教学活动,所需经费从教学院部的教学经费中支出。

(二)实行“教学院部竞赛+教务处随机抽测”模式。

(三)教学院部竞赛结束后,教务处随机抽取赛项,原则上一个院部抽取一个赛项,参赛队采取“院部推荐+教务处抽测”模式。推荐队由教学院部竞赛获奖的一等奖中产生,抽测队由教务处在教务系统的参赛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中随机抽取。随机抽测的赛项名称、选手名单于赛前一天公布。

(四)抽测赛项综合推荐队和抽测队的成绩进行打分、排名,作为年终教学工作质量评价绩效考核依据之一,优秀(T≥95%)、合格(95%>T≥80%)、基本合格(80%>T≥60%)、不合格(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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